当前位置 爱咖号首页 领克07被爆自动防眩目后视镜减配,领克涉嫌虚假宣传吗?

领克07被爆自动防眩目后视镜减配,领克涉嫌虚假宣传吗?

律驰驾道 1959浏览 2024-11-11 IP属地: 江苏

近日,有车主通过网络平台发言称,领克07 Ultra自动防眩目无框内后视镜在功能方面存在减配,涉嫌虚假宣传。

领克07被爆自动防眩目后视镜减配,领克涉嫌虚假宣传吗?

领克07 Ultra怎么减配?

根据该位车主的描述,当初领克07 Ultra宣传时表示,车辆包含了自动防眩目无框内后视镜,内后视镜带有光线传感器,能够实现“根据前后光线调节”内后视镜的防炫光,且车机没有开关,是真正做到了“自动”防眩目。

领克07被爆自动防眩目后视镜减配,领克涉嫌虚假宣传吗?

领克07 EM-P,是领克品牌今年五月份推出的一款插电混动轿车,在领克品牌官网上查到的126长续航 Ultra(即车主所指的领克07 Ultra)的配置表中,确实列有自动防眩目无框内后视镜这一配置。

领克07被爆自动防眩目后视镜减配,领克涉嫌虚假宣传吗?

有车主在使用领克07 Ultra时发现,在车机内打开后视镜防眩目功能,只要车辆打开大灯后挂上D挡,防眩目功能就会触发,后视镜颜色变深,但没有“根据前后光线强弱调节”的逻辑。而在晚间关闭车机内的后视镜防眩目功能后,后视镜的可见度就明显提升了,这和领克品牌宣传的“自动调节”有出入。

车主找到问题原因

有车主拆开领克07 Ultra的后视镜后发现,后视镜背后没有光线传感器,并且少了一根LIN接线。这样的减配,会导致自动防眩目后视镜触发逻辑混乱,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无论是后方是否有车,只要车辆大灯处于开启状态,后视镜就会自动变暗,尤其影响到夜间的行车安全。

领克07被爆自动防眩目后视镜减配,领克涉嫌虚假宣传吗?

此外,该车主还表示,车架号在1000以内的领克07 Ultra后视镜是有光线传感器的,在量产后的车辆中,却存在减配和功能缺陷。车友认为领克品牌的做法不符合行业标准,自动防眩目后视镜的逻辑将会导致夜间行车的隐患。

领克07被爆自动防眩目后视镜减配,领克涉嫌虚假宣传吗?

如今,领克07 Ultra自动防眩目无框内后视镜“不自动”的问题被车友爆出,不少车主想要讨说法。

领克官方回应

截至发稿前,针对越来越多领克07 Ultra车主在各大网络平台反馈和投诉自动防眩目无框内后视镜的问题,领克品牌就“领克07 EM-P内后视镜是否具备自动防眩目功能”作出了如下回应:

领克07 EM-P 126长续航Ultra/Halo版本具备内后视镜自动防眩目功能。当前市场上自动防眩目功能的技术方案主要有两种:

一、光感式,可以感应后车灯光,自动调暗内后视镜光线,提高驾驶时的安全性与舒适性;二、集成式,内后视镜光线可以跟随自车近灯光的点亮情况,自动调暗以减少眩光,提高驾驶时的安全性与舒适性。

两种技术方案领克07 EM-P均有搭载,且均可实现自动防眩目功能。由于供应链的原因,目前领克07 EM-P内后视镜自动防眩目功能技术方案已从光感式切换为集成式。

领克07被爆自动防眩目后视镜减配,领克涉嫌虚假宣传吗?

面对领克官方的回复,有车主认为“集成式”无法做到真正的自动调节,夜晚或在地库中必须需要手动调节,与消费者认知中的“光感式”存在明显差异。但领克在配件更换后,却从未告知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那么问题来了,领克品牌涉嫌虚假宣传了吗?

律驰驾道观点

近期,领克07 Ultra车型因自动防眩目后视镜涉嫌减配问题引发了广泛讨论,对此,我们从法律角度来进行分析。

一、技术方案变更的法律边界

在法律上,经营者有权对其产品进行技术升级或方案调整,以提高产品性能。然而,这种变更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特别是不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关键在于,经营者是否以明确、合理的方式告知了消费者这一变更,以及变更是否对消费者的购车决策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二、变更技术方案的透明度

领克官方在变更自动防眩目后视镜技术方案时,如果未能在宣传材料、购车合同或交付前的说明中明确告知消费者,那么这种变更在透明度上就可能存在问题。然而,如果领克在相关渠道中已对技术方案变更进行了充分说明,且这种变更并未对后视镜的基本功能(即防眩目)产生实质性影响,那么其在法律上可能并未直接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消费者知情权的界定

消费者知情权的核心在于消费者有权了解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对于领克07 Ultra车型而言,如果领克官方能够证明其在变更技术方案后,后视镜的防眩目功能并未受到实质性影响,且已通过合理方式告知了消费者这一变更,那么可以认为领克并未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因为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所关注的核心功能(防眩目)并未因技术方案的变更而受到影响。

四、虚假宣传与误导性宣传的区分

领克官方在宣传中强调其车型具备自动防眩目功能,这一表述本身并不构成虚假宣传。关键在于,领克是否以误导性的方式宣传了该技术方案,使消费者对其产生了误解。如果领克能够证明其在宣传中已对技术方案进行了合理说明,且消费者在购买时能够基于这些信息做出明智的决策,那么领克的行为就不构成误导性宣传。

五、写在最后

经营者在进行产品技术升级或方案调整时,务必注重透明度,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能得到充分保障。

关注律驰驾道,一路驰车无忧。

文章标签:
泛车生活
 
相关推荐
律驰驾道 30粉丝    284作品 关注 专注汽车领域各类法律问题点评,您身边的汽车法律顾问。
推荐作者
GForce车研社 关注
If it isn't fun. It isn't a car.
肆哥车讯 关注
购车无小事,选车无难事。
电车男EVman 关注
第二懂新能源车的男人
汽车新说 关注
一个有关于汽车的漏网之语,正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车瘾AA 关注
聊聊车,说干货,不以老师自称,不以车评人自居,只是几个有车瘾
海阔试车 关注
汽车圈里摸爬滚打,一起聊聊汽车的那点事
车市动态 关注
分享汽车知识,传播汽车文化。
那啥车 关注
每一台车都有自己的灵魂;那啥车?对!我的车。
全部爱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