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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披露案例:车辆以112km时速追尾大货车,司机称AEB没有生效

天和Auto 2595浏览 2025-05-06 IP属地: 未知

5月5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披露了一个案例。

具体为:

最新披露案例:车辆以112km时速追尾大货车,司机称AEB没有生效

4月25日,沪渝高速湖北仙桃段发生一起小轿车行驶中追尾前方大货车的事故;车辆碰撞之前没有任何刹车动作,碰撞时的瞬间时速显示为112km/h。涉事司机称车辆行驶时开启了“智驾”但分心了,事故发生时“智驾”的自动刹车没有发挥作用。

后经查证,车辆行驶时并没有开启智驾,而是开启了“定速巡航功能。”

最终交警认定小轿车司机驾驶分心导致事故,负全部责任。

最新披露案例:车辆以112km时速追尾大货车,司机称AEB没有生效

注意事项

1.定速巡航不具备自动加减速功能。

汽车的定速巡航指的是可以设定一个固定的车速,激活之后车辆可以按照设定速度行驶;但是前方遇到车辆或障碍物需要司机人工刹车,刹车动作会取消定速巡航,之后还需要人工加速或手动恢复定速巡航才能重回设定速度。但是有些车辆是没有定速巡航的,其采用的是“自适应巡航”或“全速自适应巡航”系统;该系统可以在激活之后自动加减速,涉事车辆型号难以分辨,如果配备不同标准自适应巡航则应当刹车减速。但重点在于配备自适应巡航的车辆,其是否具备普通定速巡航的不具备自动加减速的功能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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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驾”的命名或定义存在迷惑性。

智能驾驶容易被错误理解为自动驾驶,因为智能一定程度被关联着自动。可是目前所有量产汽车都没有配备有条件的、高度的或完全的自动驾驶,所有私家车的商品车都只使用了“组合驾驶辅助”功能,不符合自动驾驶的定义。所以在使用该系统的时候依然需要时刻保持注意力,并且需要手握方向盘。国标对于该系统的解释是需要驾驶员作为保证行车安全的基础,如果因为分心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是需要驾驶员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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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感器可识别障碍物类型依然有限。

由于现在的车辆仅使用最基础的组合驾驶辅助功能,其系统逻辑和能力都非常有限。对于道路上的许多障碍物是无法识别并进行有效刹车的,比如反光锥(锥形桶)、警示假人、特型货车等。车辆的传感器和系统可能无法将其视作障碍物,或者发现之后也无法做出正确的操作。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发现类似障碍物之后自动退出辅助驾驶系统,并通过语音或震动的方式提醒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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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规则会要求司机始终集中注意力的原因,辅助驾驶的组合方案仅仅是为了降低司机踩刹车、加油门的频率;作用仅限于一定程度降低驾驶疲劳程度,可以将其理解为一套“定速巡航Plus”的系统。

至于主动刹车系统(AEB)自然也是不能过于依赖的,因其同样无法有效识别或全部识别各类型的障碍物。

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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